1、大营镇梁家村党支部书记梁俊锋等三名村干部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2013年4月,大营镇梁家村7.9亩集体土地被商登高速征用,原租用土地村民梁某克、梁某军、梁某珍向梁俊锋提出平分土地补偿款,该建议遭到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反对;2013年9月,梁俊锋、时任村主任梁国伟、村委委员梁全合三人在接受梁某克、梁某军宴请及赠送礼品后,决定将村集体7.9亩土地补偿款364320元由村委会和租用土地群众平分。2013年4月,梁俊锋、梁国伟、梁全合三人在负责协助大营镇开展本村商登高速征地拆迁、地面附属物清单及发放补偿款工作过程中,虚报463棵树木套取补偿款38392元,后三人以辛苦费名义私分。2019年1月15日,梁俊锋、梁国伟、梁全合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蔡庄镇泥张村党支部委员张银忠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2年6月,蔡庄镇泥张村党支部委员张银忠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仍以本人的名义向村委递交危房改造申请,并伪造村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的虚假证明上报镇城建部门,2012年11月,张银忠享受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2018年12月20日,张银忠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3、洧川镇枣朱村党支部书记赵喜民违规租赁村集体土地问题。
2011年,赵喜民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同意陈某继续承包村集体土地,并在原承包合同上签署再续十年的承包期,致使陈某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3日,赵喜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