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请朋友帮忙孩子择校,10万元打了水漂。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对以“帮助择校”为名实施诈骗的施某提起公诉。
郭先生中年得子,儿子到了上学年龄,但孩子是外地户口无法满足入学条件,他想着“托关系”花点“择校费”。
2021年初,郭先生在酒桌上听一个朋友说起自己的好友施某,专门承揽学校的工程项目,可以请他帮忙,并当面给施某打电话,牵线让郭先生认识。
2021年3月24日,施某声称已与教育局有关领导“打通”关系,可帮郭先生解决儿子的择校事宜,但需要10万元的“择校费”。郭先生于是将10万元打入施某个人银行账户。
但直到5月,郭先生发现学校的报名日期已过,儿子并没有接到小学的入学通知书,便向施某要求退款。施某回复说,学校招生工作结束了,以后有退学的空缺他儿子可以补入。后来,施某人间蒸发”,不回信息也不接电话,郭先生遂报警。
到案后,施某供述称,因为工程项目资金需要周转,一念之差,想了这个骗人的招术。施某家属赔礼道歉后退赔11.5万元,取得郭先生的谅解。
静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22年1月7日,以诈骗罪对施某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提醒学生家长,不要误入“歧途”,切勿轻信他人“有能力托关系”,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文中涉案人员为化名)(田娜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