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聂婷)为了前往缅甸“捞金”,多人结伙偷渡并长期非法滞留境外。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境案件,三名被告人因犯偷越国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糜某某伙同刘某等从萍乡出发,到湖南长沙黄花机场搭乘飞机飞往云南昆明,结伙偷渡至缅甸境内并长期非法滞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糜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鉴于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且均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