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艾小川)未经批准、许可,擅自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男子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9年12月5日至2021年5月期间,男子黄某在未取得武装部队制式服装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共花费人民币3万余元从何某(另案处理)多次采购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存放于金溪县某车库内,并不时在金溪县城摆地摊销售从而获利。截止到被公安机关查获时,车库内仍存有购买07式武警作训服上衣27件,裤子17件;07式荒漠迷彩服84件,49条裤子;林地迷彩服40套;07式陆军夏长袖150件,短袖150件;07式陆夏裤200条;07式士兵冬常服上衣8件,裤子16条;07式陆士兵上衣6件,裤子6件;雷锋帽50件;07式空军长袖75件,短袖11件。2021年6月16日,经鉴定,库存的扣押物属07式军服。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未经批准、许可,擅自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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