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何鸣 丁邵英)“王某某,你订的酒席菜都上桌了,怎么人还没来。”3月22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预订酒席引发的纠纷。
2021年12月16日,王某某前往邻居刘某经营的酒店预订了四桌酒席,双方约定每桌1000元,用餐时间为12月19日,王某某预交了100元定金。到了12月19日,刘某按约定将菜备好,可王某某并没有前来就餐,刘某联系王某某才知道,其已经更换了酒店,却未提前告知。刘某与王某某协商补偿餐费,但王某某不愿支付。刘某只好报警处理,经过民警的协调,王某某仍不愿支付补偿款,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起诉。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022年3月22日,驻院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考虑到双方性格特点,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对王某某和刘某进行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彼此都是家门口邻居,不能为此伤了和气,决定各自退让一步。最终,王某某当场支付了刘某1000元,两人握手言和。
标签: 和气生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