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上海市疫情形势严峻,饭店经营者小田(化名)利用能够从上海市保供单位购进生鲜食品的机会,与小高(化名)合谋,在外卖平台注册了一家生鲜店,进行对外销售业务,非法获利72万余元。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发布4起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保障犯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假冒注册商标制作医用防护服予以销售、假冒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新冠抗原快速检测试剂、利用社区团购发“疫情财”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包括这起高某某、田某某非法经营案。
疫情期间,小田和小高二人合谋,由小田负责进货、小高通过外卖平台接单,并联系快递“骑手”或者附近社区团购的“团长”,成倍加价后对外销售,并约定平分利润,解封后“躲躲风声”。
经查,自4月10日至18日,二人销售冷鲜鸡、鸭和青菜、鸡蛋等商品累计193万余元,其中,冷鲜鸡、鸭采购价为每只35-38元,大部分以每只168元和18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共计销售1万余只,进销差价率高达四倍有余,扣除同期市场正常利润后,非法获取超额利润72万余元。
4月18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线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2人立案侦查,5月15日向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5月20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另一起胡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胡某某将其购买的无品牌标识“白板”防护服包装成一品牌医用防护服,在未对防护医用质量进行检测的情况下,违法销售给中间商。中间商又分别销售给物业公司、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供其在核酸检测、日常防控等工作中使用。
2021年12月20日,民警将胡某某抓获,同时查获假冒医用防护服外包装纸箱20个、医用防护服使用说明书12000张以及“白板”防护服300件。经查,胡某某共制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医用防护服4万余件,每件售价为9.2元至10元不等,非法经营数额40余万元,违法所得数额3.3万余元。
2022年5月25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胡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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