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9月7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胡某、胡某甲、胡某乙、李某某诈骗一案。这是灞桥区法院首例养老诈骗案件。案件由灞桥区法院院长周新军担任审判长,灞桥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二十余人,应邀旁听了案件审理。
2022年4月至5月,罗某某、梁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纠集被告人胡某、胡某甲、胡某乙、李某某,先后窜至本市多地便民市场、集贸市场,由罗某某设摊假扮“苗家神医”,其余人散发传单,以发放“免费试用药酒”的方式,诱骗中老年人到罗某某摊位“看病”。罗某某向中老年人鼓吹自制“苗药”有治疗风湿、关节疼等多种功效,后以涂抹“药水”(辣椒水)、表演“下蛊”障眼法等方式,哄骗中老年人服下其自制的所谓“苗家秘制药丸”,后再要求每颗药丸支付500元至600元,并配合“下蛊”方式吓唬被骗中老年人。涉案6名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35170元。案发后,被告人已退缴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胡某甲、胡某乙、李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情节、退赃情况以及悔罪表现,对被告人胡某、胡某甲、胡某乙、李某某判处一年又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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