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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不久“重操旧业” 屡次盗窃又被判刑

出狱不久“重操旧业” 屡次盗窃又被判刑
2022-10-12 15:50:58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刘学 郭贝)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白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6至2021年期间,白某4次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刑罚,2022年1月24日,刑满释放,然而其不知悔改,出狱不到两个月,再次干起了“老本行”。

据了解,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4月11日,白某先后11次偷盗电动车、电线等财物,并以152元至1260元不等的价格将盗窃物品卖给他人,经内乡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盗窃物品总价值31611.43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予以支持。白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白某认罪,可以从轻处理。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后,白某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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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