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学欠款多年不给付而引发的诉讼,修复了这段破裂在即的同窗情谊。
朱元(化名)与林章(化名)曾是老同学、好朋友。多年以来,朱元以没钱吃饭、购买汽车等为由,多次向林章借钱,并写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然而一段时间后,朱元未归还欠款,林章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老同学的关系降到了冰点。在迟迟得不到还款的情况下,林章为维护自身权益,来到柳江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朱元未按时到庭,其母亲却以旁听的身份到了法庭。庭审结束后,朱元的母亲主动找到法官,讲述朱元由于家庭变故的多重打击导致精神失常,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借款了,且朱元借钱购买的汽车一直是由林章使用,其认为这笔借款应该与林章使用的汽车相抵扣。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也告知朱元母亲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虽然汽车是由林章使用,但借款的事实无法改变,希望其能督促朱元尽快还款,否则将承担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的耐心讲解,朱元的母亲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借款,但自身经济条件有限无法偿还全部。法官考虑到朱元一家的实际情况,也与林章进行沟通,向其说明其确实长时间使用了朱元的汽车,也告知其朱元的现状以及朱元母亲愿意替儿子偿还借款的事实,希望其能念及多年的同学之谊,作出一定让步,使矛盾得以尽快化解。
最终,林章同意只要朱元偿还4万元,且不要利息。朱元母亲也积极筹款,于当天替儿子将4万元偿还完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