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人生中除了亲人朋友,相处最多的就是邻居了。因此,邻里之间应该友善相处,相互扶持,彼此体谅包容,社会才能和谐。
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劳务纠纷引发的邻里连环纠纷,避免矛盾“过堂”的同时,再系友邻“连心结”。
日前,阿尔山市安居小区外部环境改造施工,原本下水管道就有堵塞问题的6号楼3单元业主,为确保下水管道的长期顺畅使用,共同商议借此次改造众筹费用将单元公共下水管道进行更换,随即一楼业主王某某便联系修理工王某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业主王某某并未按约定支付全额费用,理由是更换下水管道对自家损坏的地面并未恢复原样。王某最终将王某某诉至阿尔山市人民法院。
阿尔山市法院接收到修理工王某原告诉讼材料后,考虑到该案虽然标的额小,但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且包含邻里纠纷,适宜于调解。为减轻当事人讼累、维护邻里和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阿尔山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义江、阿尔山市法院书记员王媛媛前往现场,实地考察并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摆事实讲法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指明邻里之间应互相帮助,相互关心,对所涉及住户进行劝解。最终王某某当场给付应承担的维修费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时刻本着“为民服务”理念,快速、准确、有效地调解纠纷。在今后的工作中,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实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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