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程源 郭贝)12月1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菜农郑某多年未追回的菜款,顺利得到解决。
郑某自2012年开始多次向邓某供应蔬菜,后经双方结算,邓某尚欠郑某蔬菜款4.2万元,邓某向郑某出具欠条一份,约定2020年1月前还清。约定履行期满,邓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11月,郑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将邓某诉至内乡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邓某,邓某对拖欠购菜款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表示因为经营困难,才迟迟没有支付所欠菜款。了解事情原委后,承办法官本着彻底化解纠纷的原则,分别电话联系原被告,通知双方次日到庭,以面对面化解的方式,把问题说开,将矛盾理清。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表达了调解意愿。
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被告无法进入法院。为兼顾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需求,实现公正与便民,承办法官选择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外进行调解。庄严肃穆的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寒风刺骨,原告陈述了多年来卖菜的不易,要账的艰辛,被告表示其经济困难,暂时没有能力支付。承办法官耐心分析利弊,讲清事理、讲准法理、讲明公理、讲透情理。经过不懈努力,积极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期偿还原告的蔬菜款,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群众事、无小事,内乡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工作原则,帮助群众解难题、化纠纷,保障市场诚信交易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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