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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物业费”扯皮“服务不好”,业主、物业互怼如何解?

“欠物业费”扯皮“服务不好”,业主、物业互怼如何解?
2023-02-22 08:47:01 来源:豫法阳光

现实生活中

有的业主和物业

互相吐槽“相爱相杀”

成为一对“欢喜冤家”

遇此难题怎么办

请看商丘法院审理的

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

物业公司诉称

我们公司进驻小区以来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认真履行管理服务义务

业主赵某等人却连续四年

数次催要仍未交物业费

请求法院判令赵某等人

给付物业费4486元

赵某等人辩称

事出有因

主要在于物业公司

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公共卫生间垃圾清理不及时

绿植浇水、修剪不经常

健身器材损坏也不维修

物业公司违约在先

法院调解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

承办法官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

通过网上庭审了解小区实际状况

经查明物业公司

以未取得公共卫生间管理权为由

不负责公共卫生间清理

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业主赵某等人已接受物业服务

却拒绝支付物业费

鉴于双方均有违约

以及业主和物业的“特殊”关系

调解是最优选择

通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释法说理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物业公司就业主赵某等人

反映问题进行整改

并减半收取物业费

赵某等人一次性支付物业费2243元

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作为物业公司

应坚持优质服务、诚信服务

先履行约定的物业服务

才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作为业主

只有在物业公司不履行

物业服务合同

或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的情况下

才有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

遇到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

应通过正当渠道进行申诉

或通过业主委员会维权等方式解决

而不是通过拒交物业费

进行抗议

以免产生相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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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