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法官尽心尽力,我们这个疙瘩案才得以解决。”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送来锦旗,表达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感谢。
2003年原告郑某承包经营一家种子站,某村委从郑某处购买种子。后经双方结算,共欠种子款49000余元。该村委向郑某出具了欠条,约定月息一分。后郑某多次催要无果,便诉至法院。
孟楼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经核实,该条据存在涂改痕迹,打条时间和利息处有涂改痕迹,因打条时间涉及诉讼时效问题,且距郑某起诉已达二十余年,村委对该条出具时间存疑,郑某亦无法举证证明该涂改处时间未超诉讼时效。承办法官为查明案情,到案件可能存档的部门如乡财政所、市公安局、档案局等单位多方查询,后证实该村委确实对外存在一笔未偿债务,与郑某所诉款项一致。弄清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为实质性化解矛盾,不辞辛苦,多方查证,最终查清案件事实,既解“法结”,又解“心结”。邓州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聚焦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履职本领,强化为民担当,践行初心使命。(供稿:朱小旭 郭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