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新闻 > 热点关注 > 正文

效力同等!2月1日起郑州市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电子证明

效力同等!2月1日起郑州市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电子证明
2019-01-28 14:50:25 来源: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效力同等!2月1日起郑州市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电子证明

(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袁晓强 摄)

据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消息,自2月1日起,在郑州市区范围内,将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房屋首次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增强房屋首次登记和预告登记工作的安全性,压缩群众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和预告登记业务时的等候时间,自2019年2月1日起,在郑州市区范围内,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房屋首次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企业可通过郑州市不动产政务服务网(www.zzbdc.cn)查询、下载电子证书和证明。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房屋首次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启用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同时并行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房屋首次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王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