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新闻发布会,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宣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河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会议上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精心筹划部署,狠抓政策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纳税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税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