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张群生(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群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承揽工程提供便利及资金支持,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张群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顶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群生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群生简历
张群生,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平顶山新华区人,本科文化,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
1982.10——1984.07 部队服役;
1984.07——1991.07 平顶山市西区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1991.07——2000.07 平顶山市政府工农关系协调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
2000.07——2002.12 平顶山市政府节水办书记;
2002.12——2008.11 平顶山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副总工程师;
2008.11——2011.06 平顶山市新华区副区长;
2011.06——2015.01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5.01 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违纪被查
2018年11月30日,张群生(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