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印发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中,将医生、商贩、导游等列为“十大黑心职业”,引起社会舆论关注。其称不乱开处方的医生没有,行业整体已经变质到无药可救。记者从相城区委宣传部获悉,此举确因渭塘镇相关负责人对宣传资料未严格审核把关所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已有6人被问责,其中4人受到免职处理。
官方扫黑除恶手册,竟将医生列为“十大黑心职业”之首,已然匪夷所思,而梳理整本宣传资料的遣词造句,更让人深深惊诧其中的主观臆想和武断评判。诸如“没有医生不乱开处方”之类的随意表述,哪有一点公文写作应有的严谨持重。此事曝出之后,当地迅速承认“责任人把关不严”,并据此展开严厉问责。这一处理结果在情理之中,但追溯到前端,一个明显欠妥的扫黑除恶手册,到底是如何炮制出炉的呢?
关于扫黑除恶,应该说从法律到政策,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着明确的界定和诠释。基层动员过程中,当然可以采取“自选动作”展开宣教,但其前提必然是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而绝对不能信马由缰地“自由发挥”。遗憾的是,在某些地方,由于宣传失当,“扫黑除恶”正在给人以扩大化、扭曲化的观感。比如说,一些标语动辄做“表面文章”,将“大金链”“纹身”作为涉黑指征加以攻击,幼稚得如同儿戏。
针对扫黑除恶,相关部门的态度其实一直是很明确的,那就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这一口号自有其内在道理和逻辑自洽性所在。然而,一些地方在宣传中,却创作了一大批令人哭笑不得的蹩脚标语。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某地一番“无乱打吵,无吵防闹,无闹管狂,无狂控跳”的严词厉语。其虽然形式工整、气势压人,却完全不知所云。试问,“吵”“闹”“狂”“跳”到底指什么?这些行为违法了吗?
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层级越是下沉,有关“扫黑除恶”的宣教文案就越是容易出现“胡来”的状况。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固然与基层文宣人才稀缺、专业性不足有关,更是由基层管理者的思维、视野及其所面临的社会监督强度所决定的。
扫黑除恶,从来都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更不是“吓”出来的。扫黑除恶,只应当针对有确定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而绝对不该恫吓、牵累无辜公民。扫黑除恶的动员与宣传,要的不是层层加码的打击一片,而是严肃立场、专业口径、规范表达。毕竟,给坏人以威慑,给民众以安心,这才是扫黑除恶的真正目的。(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