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凌晨3点59分,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公安分局2号巡组接到警情指令:西四环址刘村新安置小区,值班门卫报警称“发现一可疑男子盗窃电动车电瓶”。接警后,2号巡组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但盗窃电动车电瓶的嫌疑人已经逃离现场,不知去向。
巡组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在小区内外和附近进行调查。通过调取查看小区内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在报警时间的前后,小区的各个出入ロ并没有可疑人员经过,民警分析判断嫌疑人很有可能还在小区内。
巡组在详细询问报警人后初步掌握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迅速在小区内各个角落进行搜索。当民警搜索到小区地下车库时,发现地下车库一角落堆放着10辆没有电瓶的电动车,巡组民警高度重视,民警判断这个地点应该是窝藏地点,而这10辆电动车应该是涉嫌盗窃而来,嫌疑人在窃取电动车后将电瓶拆掉把电动车藏在此处。
经过综合分析,民警更加确定嫌疑人仍在小区躲藏。巡组民警加大搜索范围和力度,搜索过程中,发现地下室停着一辆银白色别克轿车,车内坐着一男子,十分可疑。民警上前调查,该男子自称名叫杨某,在某小区门口卖烧烤,刚刚收摊准备回家。
民警盘查发现,该杨某长相与报警人提供的嫌疑人面貌特征高度吻合,这时该男子欲借口离开,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经现场搜查其银白色别克轿车后备箱,发现样式不一的13块电动车电瓶及部分作案工具。在证据面前,嫌疑人杨某对盗窃电动车电瓶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停放在地下车库角落里的10辆电动车均是自己盗窃而来,电动车电瓶已经被自己拆掉销赃,电动车留在地下室还没来得及转移出手就“栽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设置有地下室或有地下车库的居民小区或楼院,居民业主和楼院物业应经常性开展自查和巡查,一是加强自我防范,防火防盗;二是排除可能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可能被违法犯罪所利用,一旦发现地下室或地下车库内有可疑情况,要及时与警方联系。(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