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开封市委批准,开封市纪委监委对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副县级)李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党性观念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化权为利,在其他单位兼职取酬、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谋利;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风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财物。
李巍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开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巍开除党籍处分;由开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