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王玉兴摄
人民网郑州2月9日电(记者王玉兴)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月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高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河南省今年出台《河南省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从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众多方面帮助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解难纾困恢复发展。
高翔说,《河南省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从减税降费、援企稳岗、房租、水电气、融资、市场拓展、财政支持、促消费、简化审批、优化环境等10个方面进行支持,帮助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解难纾困恢复发展。
在减税降费方面,落实小型微利商贸企业减征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要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退税款及时到位。
在援企稳岗政策方面,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对受疫情灾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
在减轻房租压力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鼓励业主(房东)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租,鼓励各地探索出台房租补贴政策,省财政根据各地实际补贴房租总额给予适当奖补。
在降低水电气成本方面,对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水用气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开展代收电费违规加价专项治理行动。鼓励各地出台具体政策,引导城市燃气企业实行价格优惠。
在融资服务方面,推动金融机构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鼓励各地探索出台贷款利息补贴政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发提供特色金融产品,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缓解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压力。对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提升企业市场拓展能力方面,加大对外向型小微企业(含跨境电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制定降低国际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发挥省企业服务信息平台作用,协调推动重点网络平台完善佣金收费机制,制定阶段性降低佣金率方案,维护平台内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利益。联合大型电商平台开展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帮扶行动,为企业提供免费认证、免费培训服务,减免运营服务收费,提供流量支持,帮助企业快速拓展销售渠道,对贡献突出的平台企业由省政府给予表彰。
在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方面,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小微商贸企业集聚发展和老字号扩大规模,在全省组织开展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新型消费示范集聚区创建,对新评选的国家试点步行街、省级示范步行街、新型消费示范集聚区给予资金奖励。
在拓展消费需求供给方面,支持餐饮、品牌连锁便利店、老字号创新经营模式,对业态模式创新、经营成效突出的小微商贸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支持各地采取“政府消费券+平台优惠券+商户消费折扣”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确定的促消费政策执行期限,由原定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各地协调商圈、商业街户内外大屏分时段向小微商贸企业免费开放,帮助企业宣传促销。
在简化审批监管方面,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对于不涉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轻微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提示、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原则上不立案、不罚款。对信用状况好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率。简化对零售、餐饮企业装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等事项审批,放宽户外促销活动的限制。
在优化经营环境方面,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帮扶企业,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和申报便利度,增强企业获得感。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严格规范市政工程占道及围挡施工,合理设置临时通道,切实保障沿街商户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