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以下32个社区(村)的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1、须水街道河东路社区:
运河上城小区7号楼2单元、3单元。
2、棉纺路街道天汇南社区:
升龙天汇9号院9号楼。
3、秦岭路街道南陈伍寨村:
栖湖怡家小区2号楼,3号楼。
4、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
国棉一厂西六街16号楼。
5、秦岭路街道六厂前街社区:
六厂前街北院5号楼。
6、汝河路街道澜景社区:
澜景小区3号楼1单元,8号楼2单元,15号楼1单元、2单元,17号楼1单元。
7、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
桐淮小区19号楼1单元, 20号楼1单元、2单元,23号楼3单元,30号楼2单元,31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32号楼1单元,35号楼2单元,37号楼2单元;城建开发公司家属院3号楼2单元。
8、汝河路街道淮河路社区:
文隆小区8号楼1单元、5单元。
9、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
汝河小区18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7号楼2单元,35号楼,41号楼4单元,42号楼1单元、2单元,65号楼2单元,68号楼3单元、6单元,71号楼3单元,76号楼4单元,77号楼3单元,97号楼。
10、建设路街道阳光新城社区:
海森林小区1号楼,5号楼1单元、2单元,6号楼,7号楼;岗坡阳光新城小区5号楼,老5号楼2单元。
11、建设路街道计划路社区:
计划路11号院2号楼3单元、4单元,计划路11号院平房;计划路12号院居民楼3单元;计划路13号院平房,计划路13号院居民楼;计划路14号院居民楼1单元、2单元、3单元;桐柏路191号院16号楼1单元;前进路22号院6号楼1单元、3单元、4单元。
12、建设路街道省五建社区:
岗坡路15号院平房4号,岗坡路15号院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8号楼,12号楼,13号楼,15号楼2单元;建西100号院14号楼4单元。
13、建设路街道市场街社区:
建西109号院5号楼1单元。
14、建设路街道协作路社区:
桐柏路59号院10号楼3单元。
15、建设路街道中心医院社区:
康乐里1号院居民楼1单元,康乐里5号院居民楼1单元,康乐里7号院居民楼3单元,前进路50号院3号楼2单元, 8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
16、三官庙街道西环路社区:
江山名居小区2号楼1单元,4号楼3单元,5号楼1单元;林湖美景小区6号楼。
17、三官庙街道郑上路社区:
郑上路77号院1号楼;87号院3号楼1单元,13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20号楼2单元,24号楼2单元,26号楼2单元;99号院3号楼1单元;共和新街2号楼2单元、3单元;共和新街6号楼2单元;郑上路112号楼;郑上路105号院2号楼西平房,郑上路105号院3号楼3单元,5号楼2单元。
18、三官庙街道电业新村社区:
秦岭路32号院1号楼;38号院9号楼1单元。
19、三官庙街道河南纺机社区:
保利百合小区1号楼2单元,3号楼2单元,5号楼2单元,9号楼1单元。
20、三官庙街道伏牛北社区:
华山路102号院2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阳光名郡小区10号楼;六合幸福门二期4号楼。
21、三官庙街道中原二社区:
西苑小区3号楼3单元。
22、三官庙街道郑煤机社区:
岗坡路1号院5号楼2单元,12号楼1单元。
23、中原西路街道颍河西路社区:
正商颖河港湾小区2号楼1单元。
24、中原西路街道保利心语社区:
茜城五月天小区1号楼3单元,7号楼。
25、中原西路街道洛达庙村:
洛达庙新苑1号楼1单元。
26、中原西路街道周新庄村:
周新花园小区1号楼2单元、4单元。
27、林山寨街道光合社区:
光合花园小区4号楼,7号楼2单元。
28、林山寨街道颍河路社区:
颍河路157-159号院159号楼。
29、林山寨街道河工大社区:
伊河路40号院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2单元;
桐柏路43号院 4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
30、西流湖街道花语里社区:
正商百合里小区3号楼2单元,4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3单元,8号楼1单元、3单元,9号楼1单元,10号楼2单元,11号楼2单元。
31、西流湖街道柿园村:
西湖花园南院5号楼2单元,6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18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2号楼4单元、5单元,附28号楼1单元,29号楼,附1号楼2单元。
32、西流湖街道西岗村:
西湖秋韵 20号楼5单元,22号楼5单元,27号楼2单元,33号楼1单元,34号楼3单元,36号楼1单元,37号楼1单元,38号楼1单元,39号楼3单元、4单元,40号楼2单元、3单元,41号楼5单元;北岗小区1号楼2单元、5单元,3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7号楼8单元,附2号楼。
以上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中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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