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如何保障患者的治疗?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通知,优化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今天起实施,将延续至3月31日,一起来了解。
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通知》规定,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乙类甲管”时的政策,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