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河南都市爆料反映
2019年11月6号
他在新乡经开区
中科阳光城小区购买一套公寓
当时置业顾问承诺称:
预售证一个月之内就办下来
办不好随时可以退钱
李先生就先交了十万元
直到现在房子仍是个坑
李先生不愿继续等
要求退房时
才发现被悫(que)了
据李先生介绍:当初购房时,置业顾问要求十万元分开付,说是为了避税,其中四万元交给“苏州博通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但是钱仍然是交给开发商。
一直到现在,李先生购买的房子仍然是个坑。李先生不愿意继续等待,要求开发商退房。结果开发商却告知:只收到了六万元,剩余的四万元不退,让李先生去找苏州这家公司退钱。但是苏州的公司,完全联系不上。
接到投诉,@河南都市爆料记者立即联系了新乡市中科阳光运动城项目,一名王姓置业答复:这家“苏州博通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是项目一期销售聘请的销售公司,现在二期销售已经不再和这家销售公司合作了,四万元钱开发商方面表示没有收到,钱应该是销售公司拿走了。
当记者要求对方提供这家销售公司的联系方式时被拒绝,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新乡市市长热线。
9月29号,新乡的李先生向河南都市爆料反映,在记者和媒体的帮助下,开发商已经将十万元钱退还,对@河南都市爆料表示感谢!
@河南都市爆料 之《都市大律师》战略合作单位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成昆有话说: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新乡市中科阳光运动城项目开发商明显违反上述规定,可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关于李先生支付的10万元首付款,其中6万元开发商已承诺收到,可依据双方签署的协议来确定性质,如属于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性质应当退还。
另外的4万元,属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违规销售或变相销售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假借“享受房价优惠”为名,违规收取佣金之外的费用,不抵扣房款、不给购房人出具正规收费票据偷漏税费等“乱象”行为,可由监管机关对其进行处罚。
另外,该4万元属于购房时李先生支出的必要性支出,因开发商原因致使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该费用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最后,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五证”不齐全项目的房屋,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违法预售活动,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