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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一工商所长“火”大伤人,背后疑涉商业竞争

河南镇平一工商所长“火”大伤人,背后疑涉商业竞争
2020-10-23 08:17:01 来源:中国商报

国庆节前夕,在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境内,一商人多次往返当地工商所咨询有关业务时,“惹恼”了所长,被其推搡并狂扇耳光。致该商人紧急住院治疗,截至发稿,打人者未被作任何处理。

受害者吕向辉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对其进行殴打的是镇平县玉都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玉都工商所”)所长吴宁波。

河南镇平一工商所长“火”大伤人,背后疑涉商业竞争

图为受访者提供

据镇平县人民医院作出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患者吕向辉因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以及上唇挫裂伤,建议住院治疗。

10月21日,吴宁波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有事情需要处理,等忙完再联系。但截止发稿,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未接到任何回复。

商人工商所咨询业务,往返4次后被打

资料显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冀盐食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盐食盐”)是国家定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公司以亚洲第一大盐场——南堡盐场的天然海盐为原料,年产海莹牌食用盐400g、500g、2500g等规格食盐20万吨。目前,该公司已在南阳市设立分公司进行食盐经营。

河南镇平一工商所长“火”大伤人,背后疑涉商业竞争

图为玉都工商所 | 受访者供图

据该公司南阳分公司负责人吕向辉介绍,由于公司想节约成本,计划在镇平县设立一个仓库,且该仓库只用来储存食盐产品,并不对外经营。为了弄清楚设立仓库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一问题,9月29日上午9点左右,他和同事杨冰再次前往镇平县玉都工商所进行咨询。

“这是我们第四次前来咨询了,前两次是一位魏姓工作人员接待的,因其无法确定具体事宜,让我们找吴宁波所长。第三次终于见到吴宁波所长了,但他直接让我们去联系公司总部,待了解后再来找他。”吕向辉说,为弄清相关程序,他们曾去过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南阳市注册审批科以及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均被告知在不对外进行经营的情况下,设立仓库是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需要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备仓库所处地址、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基于以上了解,9月29日,吕向辉再次来到玉都工商所找到所长吴宁波。

据一段录音显示,就仓库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事,吕向辉、吴宁波两人之间进行了长达18分钟的交流对话,吴宁波对吕向辉向上级部门的咨询结果并不认可。吴宁波向吕向辉表示,如果想在当地设立仓库,那就按照他的要求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于这一要求,吕向辉回应吴宁波称,能否讲解一下办理相关证件所依据的政策规定,这样他可以更好的向总公司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手续。吕向辉向吴宁波强调说,仓库的设立只是用来储存并不存在经营问题,而且南阳分公司那边已经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注意到,两人交流到此时,吴宁波以吕向辉“顺嘴胡疙瘩”(注:胡说八道的意思)为由,让吕向辉和同事离开其办公室。

“随后我便和同事往外走,走到门口时,我说道:‘是来办事的,也不知道吵恁恶干啥(注:吵这么凶干嘛)’。”吕向辉称,这句话刚说完,吴宁波立马从办公室里冲出来掐住他的脖子,按在墙壁上,并给了其两记耳光,致鼻子和嘴唇瞬间流血。

录音显示,吴宁波冲出来动手的时候喊着:“你说什么?说我是球...(注:脏话)。”但整段录音听下来,吕向辉并无说“球”这个字。

河南镇平一工商所长“火”大伤人,背后疑涉商业竞争

图为镇平县人民医院作出的诊断证明书 | 受访者供图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发现,据镇平县人民医院作出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患者吕向辉因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以及上唇挫裂伤,建议住院治疗。

吕向辉说,9月30日,镇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委托该局物证鉴定室对其进行伤情鉴定,国庆节后的10月14日,该局鉴定机构受理签字并予以登记。

10月21日,打人者吴宁波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有事情需要处理,等忙完再联系,随后便将电话挂断。

律师:行政人员不应采取粗暴方式处理问题

吕向辉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据其了解,吴宁波对他们的“刁难”是有原因的。

一段录音显示,前两次咨询的工商所魏姓工作人员向吕向辉透露,工商所领导和当地盐业局领导有一定关系。盐业局领导曾表示,不想让外来企业在镇平县当地销售食盐,否则便会影响当地盐业局的食盐销售。并希望工商所能够制造点麻烦,强迫外来企业退出当地市场。

对于上述情况,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周晨阳律师在接受中国商报法治周刊采访时表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工商所领导在接到办事群众提出的正当合理要求后,如不了解具体事务办理细节,应当告知群众联系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人员予以处理,而不应采取简单粗暴的不作为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该所长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且其行为也不符合《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的精神。

周晨阳律师强调,任何公民均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而公务人员更应该起到表率作用。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将持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news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