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两会大幕将启。据媒体报道,民盟中央今年拟提交《关于调整社会家庭政策,应对人口发展问题的提案》,提出探索建立从怀孕到孩子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的全面鼓励生育体系,包括孕期保健补助、住院分娩补助、托育津贴、教育津贴、家庭个税抵扣,以及对不符合缴纳个税标准的低收入人群实行直接经济补贴等。
鼓励生育已是一个紧迫的问题。而育儿成本无疑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从现实出发,我国有必要考虑发展0-3岁普惠性托育。这是降低育儿成本,鼓励生育意愿最直接、有效的措施。
0-3岁托育问题,是近年来两会热议的教育话题之一。有关统计显示,我国有近5000万幼儿有托育需求,但入托率只有4%(指在正规托育机构的幼儿人数占这一年龄段幼儿总数的比例)。由于有资质的托育机构少,我国早教市场乱象不断。
去年5月,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但总体看来,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主要强调市场的作用,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政策引导以及建立规范标准,并不承担投入责任、兜底责任。完全把0-3岁托育服务交给市场,托育服务也就会根据市场需求定价,在托育服务供给不足而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入托难、入托贵”的问题。
这和3-6岁学前教育阶段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是同一逻辑。在2010年之前,我国各地的3-6岁学前教育,主要由市场提供,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总教育经费的投入只有1.3%,导致总体学前教育资源匮乏,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更少,各地都存在“天价幼儿园”的情况,家长感慨幼儿园保教费超过大学学费。
针对这一问题,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并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强调政府的投入保障责任。今年,我国将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5%,普惠园率80%的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目标。而就是如此,“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以此观察,发展0-3岁托育服务,要满足幼儿的托育需求,减轻家庭的托育负担,也需要明确托育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也就是说,要强调政府对托育服务的投入、兜底责任。从发达国家的托育服务发展看,0-2岁托育主要是照看服务,强调安全、卫生,因此,主要由卫生部门、民政部门负责;2-3岁托育已经有早期教育的内容,因此纳入学前教育体系,提供2-6岁学前教育。
要满足托育需求,并减轻托育负担,我国可以把2-3岁托育纳入学前教育体系,“托幼一体化”,由幼儿园开设托班,接受有需求的孩子入托。以前我国很多幼儿园是有托班的,但是由于幼儿园学位不够,要解决3-6岁孩子的入园问题,因此幼儿园普遍取消了托班。当前,由于学前教育将基本实现普及化,已具备条件在幼儿园开设托班,并按普惠要求提供托育服务,这就可以较快增加托育供给。
发展托育服务,关键在于要明确托育服务的普惠性,而目前发展托育服务,还主要是“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当然,明确托育服务的普惠性,需要转变理念。强调托育服务的普惠性,不仅是鼓励生育的需要,也是育人的需要,政府要首要保障基础教育。另外,也需要有财力支撑,这进一步则牵涉到增加教育投入,以及根据新的理念进行教育经费的重新分配问题。(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