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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学籍发展到副科 只处理“黄登科”一人无法“宁人”

冒用学籍发展到副科 只处理“黄登科”一人无法“宁人”
2019-06-10 10:03:29 来源:光明网

据6月5日华商报报道,2018年7月,陕西吴起男子杨登科公开举报19年前学籍被人冒名顶替一事引发关注。随后,已是副科级干部的冒名顶替者“黄登科”被当地纪委立案调查,后被双开。

冒名顶替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许在当地官方看来,这件事可以画上句号了。但现在,顶替者与被顶替者都有不服:在杨登科看来,虽然冒名顶替者已得到应有的惩罚,但谁来为自己被改写的人生买单?多次诉求无果之下,杨登科将“黄登科”等人以及原延安市农业学校等涉及此事的多个部门告上法院,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索赔183万余元。而“黄登科”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当时我十五六岁,也是事后才知道怎么回事”。

理论上说,参加工作特别是入党并走上领导岗位后,应该如实向组织汇报情况——这个问题上“黄登科”存在违纪责任,但放在某些现实语境中看这个事情,其中的纠结,也不能不给予一定的理解。而最不该回避的,是冒用学籍操作上“一个好汉多人帮”的问题,事实上,当初十五六岁的“黄登科”,更多的可能是处于“被操作”的角色之中。

尽管如此,毕竟是先造假,才有了后面考入公务员和升职为领导干部,现在将一切打回原形,天经地义。但“黄登科”隐瞒冒用学籍和真实身份这种违纪,是否达到应该开除的程度,辞退是否更合适?值得商榷。更要追问的,是帮助他操作冒用学籍成功的部门和相关人员,都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桩毁了两个人前途的冒用学籍事件,不能是有处理、有交代就算完事,还要看处理是否公正、实事求是。现在,被冒名顶替者杨登科将延安市农业学校、吴起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人社局、白豹镇政府告上法庭。此事件中,这些部门都存在违规操作、滥用权力、营私舞弊以及伪造证件等嫌疑,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于党纪国法交代不过去,对杨登科和“黄登科”也都不公平。

比如2002年,杨登科考上全日制大专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得知其户口已于1999年8月迁往延安市农业学校,随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了证明重新上户口,原来的身份证号后4位由0434改为0436。可常识是,重新上户口、身份证改号谈何容易?“相关部门”为何痛快地主动指点、办理新户口?当地纪委既已立案调查冒用学籍事件,正应该抓住“重新上户口”的疑点问个究竟,查清责任。所有的系列操作相关环节存在的疑点都一一调查,才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正确姿势。最后只处理了“黄登科”一人,难免有息事宁人之嫌。

然而,如此处理即便“息事”,却无法“宁人”:因为初中学籍和身份被冒用,杨登科大专毕业后一直不能就业。按理说,政府相关部门应为此负责,但至今,官方对杨登科不能就业的问题没有说法,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纠偏的态度。现在看,有些事时过境迁,处理杨登科就业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障碍,但杨登科刚刚毕业向人社局报到时,人社局本该依法依规解决。如果是人社局拖延了问题的处理,现在可能会因此而承担民事责任、国家赔偿,是否还应有相关官员出来担责,而不能都是国家当“冤大头”?

总之,这一冒用学籍事件不能以开除“黄登科”而画上句号。(马涤明)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