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多次引用河南法院做法。
【报告】“天津、江苏、河南、重庆等法院运用‘滚动解封’等方式,防止大额资金冻结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冲击。”
【河南做法】全省法院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另一方面,注意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能动司法,尽可能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被执行人及时恢复生产能力,增强履行能力。
【报告】“山西、内蒙古、河南、海南、贵州等法院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河北、江西、山东、陕西、甘肃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河南做法】全省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理中推行实质性化解理念,力促行政争议止于诉前,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179件,和解、撤诉4219件,一批重大公益建设项目征迁纠纷妥善化解,行政案件继续呈下降趋势。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破解“民告官见不到官”难题,配合省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7.6%,同比上升17.3个百分点;推动平顶山、商丘、济源等地建立77个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平台,预防、化解群体性行政纠纷1200件;焦作府院联动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推广。
【报告】“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法院精准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河南做法】全省法院自觉服务大局,着力为实现“两个确保”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努力在最短时间内为企业解决纠纷,2021年审结一审涉企案件516775件,平均审理用时47.4天,比全国均值短13.9天。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审结重整、破产清算案件579件,清理债务1080.2亿元,盘活土地2.4万亩,71家亿元以上规模企业重整成功,省建设集团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国十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围绕国家创新高地建设,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种业种源等保护力度,对恶意、重复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6593件,侵害“郑58”玉米新品种权等3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种业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报告】“推广河南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
【河南做法】2021年,全省法院用心用情用法审结各类涉军案件431件,全方位保障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烈军属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军人尊崇地位。
【报告】“构建专门审判组织:增设昆明、郑州环境资源法庭。”
【河南做法】继黄河流域河南段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后,经省委同意并报最高法院批准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省内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淮河干流环资案件,分流域、系统化的“两横一纵”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此外,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还点赞了河南省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河南日报记者 周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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