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打造鼓励投资、便利投资、保护投资的营商环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利好来了!河南的中小投资者今后如果面临证券期货纠纷,将会有专门的诉调对接机制来服务。
3月15日,河南省“总对总”框架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新闻发布会在郑州举行,证券期货纠纷有了专门的诉调对接机制。
本网获悉,河南证监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河南省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近日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总对总”框架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协议》。该对接机制成立后,四方将加强合作沟通,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多元化解机制,包括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等,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适用范围是什么?据介绍,证券期货主体间因证券、期货、基金、债券等相关业务产生的下列纠纷,纳入证券期货类纠纷诉调对接的适用范围:(一)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纠纷;(二)投资者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的纠纷;(三)投资者与证券期货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四)其他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证券期货纠纷。(王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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