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4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概况及贯彻实施《条例》有关工作安排。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打破官本位意识、铁饭碗意识,《条例》明确了河南省科学院设立理事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采用以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实验装置等为主体的运行模式。《条例》还赋予河南省科学院充分的自主权,可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自主设立或者调整所属研究所、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备案;自主设立的科研机构具有用人自主权、业务自主权和财务支配权。(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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