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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202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监督帮扶工作

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202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监督帮扶工作
2023-05-10 11:10: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和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近期,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202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监督帮扶工作。

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202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监督帮扶工作

大队执法人员对2023年在建项目、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及2022年-2023年自主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帮扶,对2022-2023年重新申领、变更和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同时结合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问题线索,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展现场监督帮扶。

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帮扶:“同时设计”阶段:是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计划;是否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污染防治设施投资概算。

“同时施工”阶段:是否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并配置合理资金;建设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是否超过环评文件批准之日5年且未报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保护设施设计要求发生重大变更且未重新报批环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建设进度是否明显落后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建设过程中是否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

“同时投产”及自主验收阶段: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自主验收;是否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是否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调试前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环评批复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或区域污染源削减措施未落实,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已完成自主验收的建设项目环保措施是否正常运行。(通讯员 马辉 蒋静)

标签: 新蔡县

(责任编辑:刘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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