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法律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有力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引领少年儿童及家长注重人格教育,注重家庭文化建设,注重依法施教,提升家庭教育实效,近日,西平县芦庙中心校宋营小学、田庄小学、吕庄小学、唐庄小学、茨元小学、蔡庄小学、徐庄小学、聂庄小学、八里庄小学、果庄小学、张崔吴小学开展了以“落实各方责任,造福千万家庭”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学校通过集会、主题班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并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明确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各位老师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有关情况。学校积极创新日常沟通途径,通过家庭联系册、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保持学校与家庭的常态化密切联系,帮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日常表现。
学校校长带头开展家访,任教老师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家访交流。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
通过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履职,家校携手,陪伴孩子共同学习和成长,用智慧教育孩子,用爱陪伴孩子,共育时代新人!(冯占华 陈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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