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要求返还彩礼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张某(男)与被告王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在今年5月火速订婚,订婚后王某跟随张某外出工作,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双方逐渐发现两人性格不合,无法组成家庭,2023年11月30日,原告张某以双方分手为由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王某返还彩礼六万余元及一枚金戒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樊浩强秉承着调解为先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原告张某称王某多次向其索要财物,已经超出自己的经济承受范围,且随意拉黑、删除微信,双方对于婚姻已经无法达成一致。被告王某反驳道,自己是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被退婚,张某没有提前和其商量返还彩礼事宜,并且自己也在共同生活中为张某转账和花费不少钱财,应当抵扣彩礼款。双方各执一词,调解现场瞬间剑拔弩张。
法官见状立即实行“背靠背调解”,分别安抚各个当事人的情绪,一边告诫双方要互相体谅,换位思考,双方共同生活已有小半年,各有付出,且彩礼款双方都有花费,一边又详细阐述了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改变了最初的想法,均同意各让一步。历经一上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同意当庭退还被告张某彩礼款三万五千元及金戒指一枚。至此,这起婚约财产纠纷完满解决。
法官说法
恋爱期间的转账能要求返还吗?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如日常生活中价值较小的一部分赠与,例如买衣服、吃饭等,或者“520”“1314”等小金额的转账,应当推定为赠与,赠与交付即完成,不能要求返还。当然,对于贵重物品例如房产、汽车金额较大的转账等,一般推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彩礼,赠与者有权要求返还。
什么情况下能要求返还彩礼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冯占华 张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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