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双方矛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王某与张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破裂,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婚生女的抚养问题,法院从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考虑,由父亲王某照料对孩子的成长更加有利,最终判决婚生女跟随父亲王某生活,母亲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而是继续抚养孩子,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及时化解纠纷,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但双方各执一词,张某称王某没有去找过孩子,王某称自己去找过但没有找到。随后,执行法官前往张某住处并通知王某到来,为了避免双方见面情绪激动,激化矛盾,执行法官先让王某在房屋外面等待,进入房屋内耐心做张某和其家人的思想工作,为其分析利弊,打消心中顾虑。通过以情说理、释法明理,张某与王某当面进行了沟通,并将孩子的抚养权正式交给王某。(刘文喜 熊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