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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不明 质量堪忧 电动平衡车滑行在“灰色地带”

属性不明 质量堪忧 电动平衡车滑行在“灰色地带”
2021-03-11 14:42:26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燕京)说是玩具,却大多没有参照玩具安全标准生产;说是代步工具,却没有路权,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上路。风靡已久的电动平衡车陷入了身份不明的尴尬境地。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电动平衡车进行质量进行抽查发现,不少品牌的产品质量堪忧。此次抽查共检测了20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的有 13 批次,不合格率达 65%。不合格产品中,既有永久、凤凰等知名老品牌,也有百步王、麦酷拉、豹行、比步等新品牌。与此同时,有行业研究报告预测,到2022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市场需求预计将达到607万台,行业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7.79%。

一方面是市场快速增长,一方面是身份属性不明,质量参差不齐。这些都导致消费者对电动平衡车难以放心消费。

不是玩具的玩具

很长时间以来,在人行道上、公园和小区花园里经常会看到有孩子骑着电动平衡车玩耍。记者调查发现,近两年,电动平衡车已被很多人当成了时尚的儿童玩具。

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上看到电动平衡车销售十分火爆,月销量千台左右的品牌不在少数,有的月销量甚至过万台。同时,记者调查发现,电动平衡车消费的主要人群是青少年、儿童。因此,不少产品在网上的宣传画都是采用儿童骑行的照片,并且打出了“儿童、学生电动平衡车”的广告语。

记者发现,在北京,规模稍大一些的实体玩具店也都有电动平衡车销售,并且和轮滑鞋、滑板车、儿童自行车摆放在同一区域。在北京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的一家玩具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车4岁孩子就能玩,多数人都是给孩子买的,所以卖得很好,一个月能卖20几台,旺销的时候一个月能卖100多台,大部分都是买给孩子玩的。”

据了解,电动平衡车的运行主要是建立在一种被称为“动态稳定”的基本原理上,利用车体内部的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来检测车体姿态的变化,并利用伺服控制系统,精确地驱动电机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持系统的平衡。因为可以自动保持平衡,因此被不少人当做有科技含量的时尚玩具。

在网上,记者看到一款电动平衡车的宣传图片为儿童骑行时的照片,参数表显示运动版速度为每小时15公里,加强版为每小时15公里至20公里,越野版为每小时20公里至25公里。在适用人群的标注上,标明几款车都适用于儿童及成人。

在另一家网店,记者同样看到几款电动平衡车的参数介绍都标明速度为每小时15公里至25公里,适用人群为儿童及成人。

记者在实体店了解不同品牌的多款电动平衡车,发现绝大多数速度都在每小时15公里以上,而且销售人员都表示儿童骑行没有问题,这就是一个大玩具。

但不久前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指出电动平衡车属性不明,不适合作为玩具。

被商家、消费者都当成玩具并且热销的商品怎么就不是玩具呢?据了解,我国《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2)中对电动童车的速度限制为“在玩具通常坐立或站立的位置加载质量为(25±0.2)公斤的负荷,测定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大都是按照《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GB/T34668-2017)的要求,速度时限为20公里/小时,最高时速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远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也并不是所有商家都将电动平衡车当成玩具销售。在九号电动平衡车天猫官方旗舰店里,记者看到多款不同速度的电动平衡车都标明适合儿童,但是店小二推荐产品时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的款式很多,最适合儿童的是一款速度为8公里/小时的产品,这款产品符合玩具安全标准中规定的速度。”在北京当代商城小米体验店内,销售人员也告诉记者:“我们销售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都不是玩具,不适合孩子使用,18岁以上的成人才能骑行。”

违法上路的代步神器

电动平衡车因为体积小、速度快,不少人将其作为代步工具,我们也时常会看到有人在自行车道或人行道上骑着赶路。记者询问一位骑行者,他回答称:“电动平衡车可以带上地铁,也可以带进办公室,速度不逊于电动自行车,却比后者省力,所以就成了我从家到地铁再从地铁到办公室的代步工具。”

记者调查发现,平衡车的速度一般都在15公里/小时以上,最高的可以达到25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中规定其最高速度为20公里/小时。也就是说,有的电动平衡车的速度还高于电动自行车。记者还发现多数消费者对于电动平衡车是否能上路并不清楚,认为它是和电动自行车一样的交通工具。

电动平衡车不是玩具,那它是交通工具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教授刘建军明确表示,电动平衡车是不能上路的,这个“路”指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说的道路、公路,包括高速公路,都是不允许其行驶的。而现在有的电动平衡车设计速度很高,有的甚至高于每小时20公里,如果把电动平衡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上路行驶,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了。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目前,出于道路交通安全考虑,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武汉、成都等多地已经明确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并处200元罚款。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轮、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处10元罚款。”因此,电动平衡车在北京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或封闭场所使用。

产品质量 参差不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检测的15个项目中,有6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分别为:防水性能、抗盐雾腐蚀、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实际表现包括超过限速不发警告、斜坡路面上无法停驻、充电状态下仍能开机……

据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刘浩介绍,与电动自行车等车辆相比,电动平衡车没有油门,也没有刹车,纯粹依靠骑车人的身体倾斜程度来控制行车方向和速度,稍不留神骑车人就有失控摔倒、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风险,因此,涉及电动平衡车安全性能的各项保护功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

据记者了解,电动平衡车是有国家标准的,《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相关的安全标准做了规定,但市场上的一部分商品没有按照该标准设计、制造。比如《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专门设置了超速保护项目,规定电动平衡车应具备超过速度限定时持续安全告警,及持续翘板功能或类似保护功能,以限制用户继续加速,保护用户安全。再如驻坡能力及保护是考核电动平衡车对消费者保护功能的又一重要项目,就是要求在规定的坡度上骑行时,随时都能停驻在上面,并能保持5分钟或者发出安全告警。拎停也是一个重要的安全功能,正在行驶的车辆被拎起,如果车轮继续飞转,就很可能对骑行人或者其他路人造成伤害。不过记者在实体店体验发现,同时都具有这些安全功能的产品不多。而且产品安全性与价格成正比。小米体验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网上有不少300多元的产品,性能不靠谱。我玩过朋友500多元买的电动平衡车,别说坡停,有个小坑洼车身就不稳定了,感觉要摔到。还有顾客说曾经买过便宜的电动平衡车,行驶途中突然控制失灵,车身自己无法保持平衡,把孩子给摔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也显示,600元以下的产品合格率仅为10%;价格在600元至1500元的产品合格率为33%;价格在1500元以上的产品合格率为100%。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材料检验部部长刘丽霞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电动平衡车价格悬殊的主要原因体现在零部件特别是关键零部件的质量上。此外,生产工艺和执行标准也是重要因素。关键零部件包括电池、电机、主控制器等,一款质量比较过关的锂电池成本价格就要500元钱左右。

价格悬殊、质量堪忧、属性不明确,导致近年来持续热销的电动平衡车问题实在不少。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给消费者安全消费带来隐患,也给行业继续快速发展带来隐忧。

●记者手记

玩,可别忘了安全

在采访中记者感受最深的是:作为消费者,虽然不懂得专业知识,在消费过程中容易受到误导,但是只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就会避开一些陷阱。

不同电动平衡车的价格差距巨大,从300多元到万元不等,尽管有品牌溢价的原因,但是如此巨大的价格差距,必会存在质量的差别。此时,消费者就要多想想这是为什么。有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给孩子玩的玩具不用买贵的,几百元就可以了,没准玩几天就不玩了,买太贵的也是浪费。”但有制造企业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性能好的电动平衡车,一个核心部件的价格就接近500元,这已经是一些产品整机的销售价格了。产品质量、性能与价格是相关的,直接影响着使用者的安全,不可一味地图便宜。

不但在商品质量上要多留心,在使用上同样也要绷紧安全弦。记者体验时发现,电动平衡车没有物理刹车系统,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在后退时,想要回头观察,就会造成身体重心改变,有失去平衡的危险。行驶在刚被保洁人员擦过的湿滑地面时,车轮有打滑现象。像这样由电力驱动但没有物理刹车、上半身也没有固定辅助支撑的产品显然不适合低龄孩子玩。

记者看到过一段小视频,视频中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在马路边骑行电动平衡车,突然车子颠簸了一下,孩子趴在了平衡车上,而车子并没有停下来,带着孩子冲向马路中间,幸好路过的机动车及时停了下来,才没有造成伤害。

采访中有骑行者表示:“电动平衡车是不能上路的,我已经被警察查处过一回。后来我再遇到交警查就直接绕开,交警忙,一般不会追,就算被抓住了,大不了车不要了,再买一辆,反正也不贵。”这样的行为无疑会对自身与他人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20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曾对近5年来北京、广东、河南三地法院审理的涉电动平衡车侵权案件进行过专门梳理。在25起相关案件中,有7件为产品责任纠纷,有10件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因为电动平衡车不具备合法路权,因此即便骑行者没有明显过错也要分担责任。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2020年7月发布的《电动平衡车消费舆情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19日,共监测到有关电动平衡车的负面舆情信息221684条,其中安全事故方面的舆情最多,占比达66.67%。

业内专家指出,交通安全要靠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但这其中,消费者作为个体,也要随时提高警惕,不忘“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责任编辑:贾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