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30日讯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交所发布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通知。在第4.2.5条中新增一款作为第一款: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4.3.5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
在第4.3.16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4.3.17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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