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伊丽莎柏早霜、晚霜”、“淑菲妍雪肌霜”等化妆品的通告。
根据通告显示,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经上海市药监局调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示生产商为“台湾宜兰市康乐路132、135号”的“伊丽莎柏早霜”及“伊丽莎柏晚霜”均为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
另外,经上海、浙江、广东、陕西省(市)药监局调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示品牌方为广州逸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方为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淑菲妍雪肌霜”,标示委托方为西安荷黛儿玉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重生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的“荷黛儿草本赋颜修护霜”均为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