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崔芳
通讯员 池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该标准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使用的《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和《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同时废止。《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起草发布有怎样的时机和背景,将产生哪些影响?业内医务工作者和儿童家长该如何正确使用?日前,该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首都儿科研究所召开专题解读会,由标准第一起草人——首都儿科研究所生长发育研究室李辉研究员进行了详细讲解说明。
本土制定 对标国际 适合国人
“生长发育水平不仅是反映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发展水平的一面镜子。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儿童生长发育数据的定期收集和分析研究。”李辉介绍,英、法等国已有百余年的资料积累,我国相关系统研究起步较晚。
1975年,在原卫生部领导下,我国进行了九大城市城区及郊区儿童青少年体格发育调查(简称“九市儿调”)。“九市儿调”覆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北京市、陕西省西安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和云南省昆明市城区及郊区的27万余名0~18岁儿童青少年,获得了我国第一份较为系统和完整的儿童体格发育资料。此后,每10年对上述地区进行调查,调查人群年龄缩减至0~7岁。
“‘九市儿调’不仅掌握了我国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变化趋势,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也为儿童保健、医疗、教学和科研等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数据和评价标准。”李辉表示。
李辉谈到,此前我国使用的《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是完全采纳世卫组织5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制定的。但世卫组织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人种、环境等因素后制定的,并不完全适合国人。“就‘九市儿调’的结果来看,中国孩子的整体发育状况已经超过了世卫组织现行标准。”
“所以,我们不能停留在照搬国外标准上,应该有本民族的标准。”李辉表示,《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参照人群均来自2015年“九市儿调”,样本量超过8万人。标准的制定采用了与国际接轨的先进技术,相关指标齐全,是一套接轨国际、适合国人的儿童生长标准。
增速放缓 制定标准 正当其时
《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与《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的差别在于,前者更有针对性。那么,与2009年原卫生部公布的、同样基于“九市儿调”的《中国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参照标准》相比,《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又有哪些区别呢?
“各项指标只在数值上有微小变化。”李辉介绍,总体上,《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与《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相比,体重平均增长0.1千克,身高平均增长0.5~0.6厘米,头围、身高别体重及体质指数(BMI)几乎无变化。她解释,正是这种“微小变化”,意味着我国已经到了正式建立和应用本民族生长标准的时间节点。
李辉指出,百年来,全世界绝大多数种族儿童期的身高水平都在提高,青春期发育在逐渐提前,成年身高也在稳步增长。但这种一代更比一代高、一代更比一代强的趋势,并不会无限制地延续。随着营养状况、生活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当人群的生长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后,生长发育的增长趋势就会逐渐变缓,甚至进入平台期。
从近5次“九市儿调”的数据来看,尤其是在1985—2005年,中国儿童的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得到了迅速的改善和提高。因此,此间我国一直发布的是参照标准。“但从最新一次的2015年调查结果看,无论是城区还是郊区农村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虽然还有一定提高,但是城区儿童已经进入缓慢增长期。这说明,9个城市城区儿童的生长潜力已经得到充分发挥,也就迎来了制定生长标准的契机。”李辉提到,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的标准可以应用较长时间,如英、美等国的相关标准二三十年才有一次小的更新。
择优定标 要理想值 非平均值
“这个标准以我国营养相对良好的人群作为参照人群,可以代表当前中国7岁以下营养良好的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李辉在解读会上透露,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环境不同,生活条件和生活习惯各异,儿童生长水平存在明显的地区和城乡差别。《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制定,参考了全国区域环境差异有代表性的9个城市的数据,但并没有将农村数据纳入其中,以此“平衡”城乡差别。
“城乡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是长期存在的历史性问题,不同年代、多种形式的调查结果均表明,无论是学龄前儿童还是学龄儿童的生长水平,以及成年身高均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别。”李辉指出,生长标准的制定,不是对所有的孩子做普查,然后得出一个平均值,而是以营养良好、没有疾病、生长潜力能够充分发挥的儿童群体为调查对象,选取其生长发育的理想值。“在理想状态下做出来的标尺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使用,才有筛查力度,才能更好发挥作用。”她举例,拿这个标准去衡量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儿童生长发育水平,可能会发现数据离标准很远,这样才能发现问题进而去改善,这也是制定标准的重要目的。
令人欣慰的是,从多次“九市儿调”的数据来看,近年来我国农村儿童营养不良率、生长迟缓发生率都在迅速下降,儿童生长发育的城乡差异在不断缩小。“制定标准,归根结底是要为儿童保健及儿科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有用的参考数据,更好地为我国儿童的健康和发展服务。”李辉期待,在《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施行后,这样的差异越来越小、最终消失。
科学使用 个体情况 具体分析
标准制定出来,给谁用,怎么用?对此,李辉指出,标准主要用于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估,以此了解一个个体或群体儿童的生长和营养状况,进而早期发现生长发育中存在的问题或疾病风险。“它在儿童预防保健、儿科临床中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生长评价工具。”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标准只是一个统计学的筛查界点,主要由专业人员或者有一定专业背景的人来使用。”李辉从临床中发现,近些年,家长对孩子生长发育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很多家长对孩子身高、性发育问题有很多困惑。《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可以供家长参考,但家长如果发现孩子的一些数据异常,也不要盲目、过度焦虑。
“家长可以对照这个标准,看一看孩子的生长水平大概处于什么位置。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指标不在中位值及以上就有问题。”李辉解释,地区、民族等差异都会导致孩子生长发育水平的不同。因此,采用本标准进行营养状况评价时,以人群统计界值点筛查出的可能异常者,不能直接作为临床诊断。
“有没有问题,要由专业医生结合临床表现、遗传背景、病史和其他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估、诊断。”李辉强调,该标准不是万能的,它只是为家长更好地了解孩子的生长发育状况提供了一把尺子,而这样的尺子还有很多,比如生长曲线图等。“所以,标准发布后,在宣传普及、配套解读、促进科学使用等方面,还有更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