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营养翻译官。最近,“特医食品”的搜索逐渐开始增多,很多人都在问,什么是“特医食品”?那么今天这期视频,我就来详细的跟您聊一聊。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简称FSMP“特医食品”,它是指当日常膳食无法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时的一种营养补充途径,来为目标人群进行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支持作用。简单点说,就是当你出现一些特定情况时,通过正常的膳食无法摄取必要的营养,那么,你就需要一些特殊的待遇了—— “特医食品”。
全球首例特医食品诞生1957年,经美国FDA批准作为上市,用于苯丙酮尿症的膳食治疗。 20世纪80年代许多发达国家就已经开始广泛使用“特医食品”来解决婴幼儿的营养吸收问题,并为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和使用标准。
目前,美国、欧盟、澳洲以及日本等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给予了明确的法律地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医师陈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它主要是给临床中的那些不能不愿或者是吃不够的一些病人来使用的一种特殊的食品。由于它是要用特殊的加工方式,有特定的配方,所以才把它统称为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际上这一类食品在国际上已经有几十年的应用的历史,但是在我们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把它作为肠内营养制剂,是一种药品的形式进入到临床的实践之中,由于药品审批的复杂程度,使得很多的患者不能够很容易的得到这一类的产品。那么当然在临床实践之中确实有广大的需求,我们像肿瘤的病人,像糖尿病的病人,脑卒中的病人都往往需要这些临床应用的特医食品。
在我国特医食品发展比较缓慢,最开始按照药品来管,1974年肠内营养制剂是按照药品来管理,传统的鼻饲、管饲不能称为肠内营养制剂,2005年食品安全立法才有了特殊食品。
在2013年以前,我国企业没有特医食品生产法规依据,国内特医产业刚刚起步,目前获得注册的产品以进口为主,市场一直处于量少价高的局面。
2013年,我国正式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9923-2013)》指导、规范了我国“特医食品”的分类、生产和使用,来保障“特医食品”适用人群的营养需求,保证“特医食品”的高质量和安全。2016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对生产、研发单位设定了极为严苛的准入门槛,进一步保证产品质量。截至2020年6月30日,通过注册审批的“特医食品”仅有51个,可谓是“百里挑一”。
将“特医食品”分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适用0月龄至12月龄)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
其中,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包括无乳糖配方食品或者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或者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和母乳营养补充剂等。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说了这么多,“特医食品”究竟适合什么样的人呢?如果你是属于以下四类人群之一的,可能你就需要“特医食品”了。
没办法正常吃饭,或者食量明显减少者。比如连续工作精神压力大,持续一周都没有办法按时、按点正常用餐,常常处于饥饿状态、体重减轻、精力变差的人。
消化吸收存在腹泻、上消化道不完全性梗阻等营养摄入不足的人。因为生病或者严重挑食,导致营养摄入不足且不够均衡的人。
生病状况下存在营养不良或者营养风险的人。肿瘤患者不管是手术还是放化疗治疗中。
需注意的是“特医食品”介于普通食品和药品之间,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产品也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特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切记不可自行服用。
通过这期视频,你是不是对“特医食品”有了一些解呢。“特医食品”具有能够纠正人体代谢失衡、减少感染等并发症、增强各种治疗手段的效果、促进病人康复、改善病人生活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等作用。营养翻译官在这里提醒大家,“特医食品”虽好,但一定要谨遵医嘱!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