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1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结果显示,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小冬枣、韭菜、饮用水等。
据了解,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42批次,其中合格538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上海市静安区王俊食品销售店在美团网(手机APP)上销售的台湾奶油小冬枣,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2-23,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
正大食品企业(上海)有限公司中山南路分公司在京东到家(手机APP)上销售的四季农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2-23,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上海淳纯饮用水厂生产并销售的瑞岭包装饮用水和千岛山泉水,规格型号为17L/桶,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3-01,不合格项目均为耗氧量。耗氧量为每升水中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能间接反映水体受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
据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