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转公,其条件是什么
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申请商转公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商转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原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房地产证复印件;预售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地产证的,可以不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
(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内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应当提交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当当面核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内容并签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