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职权有:
1、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质询权或者建议权;
2、调查公司经营管理异常的权利;
3、提议召开股东会议,和提案权;
4、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利;
5、监督权和罢免权;
6、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