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1。股东大会决议文件不能代替股东名册上的股权质押记录?
--因股权质押未记载于股东名册,质押协议无效,质权不成立,债权人要求出质人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不予支持。有条件但不能确定偿还期限的,视为协议不明确。
3。合作协议终止后,签订的还款协议独立于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终止后签订的还款及还款担保协议,视为双方签订的结算和清算条款,协议的效力独立于合作协议。增资扩股后,质权人应当按照原出资额减少权利。
5。债权人出具的股权证不足以证明股权质押的成立。
6。以被查封的股权设定质押的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无效——股权质押合同无效,但并不意味着被查封的非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并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股权质押合同无效。质押期间,签订质押协议的时间不受限制。
-公司法第147条对发起人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没有限制,因此股份质押不受签署质押协议时间的限制。
8。保荐人就预期股权股利收入签订的抵销合同有效
--一方以预期不确定股利收入与他人债务签订的抵销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确认为有效。
9。以拟设立的合营公司的股份作质押,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无效——以拟设立的合营公司的股份作质押,该股份的质押未经股东名册记载和登记的,质押合同无效。国有股权转让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
用监视器拍照合法吗?
在这种情况下,餐厅用显示器给明星拍照并将照片发送到网上论坛是违法的,这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对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公民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决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分享权、继承权。第三,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形式。1未经公民许可,泄露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房屋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的。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房屋,安装窃听装置,拍摄他人私生活照片,监视他人室内情况。
4。未经本人许可,非法窥探他人财产状况或者泄露他人财产状况的。
5。私自打开别人的信件,偷看别人的日记,窥探别人私人文件的内容,并公之于众。
6。非法调查、窥探他人的社会关系,并向社会公布。
7。泄露或者公开公民个人资料,扩大公开范围的。
8。第三,最新信息(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3条【侵犯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另有约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骚扰他人私生活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人空间;拍摄、窥视、窃听、披露他人的私人活动,窥视他人身体隐私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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