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假释的程序是:
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假释不需要交保证金,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和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