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119条内容是什么
法条已变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资料图】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主体不适格,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对原告的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法律依据
适用的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受理的条件,而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原告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
评判的内容不同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案件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案件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判,适用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经过实体审理之后,对原告诉请是否支持的评判,应适用判决的形式
产生的后果不同原告被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而原告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不得再行起诉
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
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