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巨额债务,刘某利用自己家电销售员的身份,通过虚构优惠活动,编造拼单可减免货款等理由,哄骗顾客将货款转入其私人账户,事后辞职“消失”。近日,经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5万元。
2022年初,上海的张先生在某商场的家电实体店购买了总价1.9万余元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等电器。购买时,张先生的新房还未装修好,销售员刘某知情后便提出可以帮张先生下单留货,等新房安置妥当后再发货。然而同年12月,张先生联系刘某要求发货并催要发票时,刘某虽回复立即安排发货,但过了一周还是未收到所购家电。当他再三催促刘某并表示如不发货就要退款时,刘某直接失联了。张先生怀疑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发现除了张先生被骗外,竟然还有陆某等23人也被骗了,大家都称联系不上刘某,已付款下单的各种家电都未到货,而刘某早已不知去向。
今年1月,民警在广东省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供述,2021年初,刘某在电器商场内做销售员时发现可以通过私人账户收取客户购买家电的货款,想到自己因经商失败欠下了巨额债款,他便动起了歪脑筋。他通过虚构优惠活动,编造拼单可减免货款等理由,哄骗顾客将货款转入其私人账户,而实际上他并未按照客户要求在公司系统下单,而是将货款据为己有。
此后,当顾客催发货时,刘某便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其他人购买的相同型号电器发给顾客,或是先部分下单、个别发货,从而稳定人心。面对一些曾经通过刘某购买过家电的老客户,刘某则利用他们的信任,隐瞒其已离职的事实,以帮忙冲业绩为由忽悠老客户将货款转至其私人账户上骗取钱财。随着要求发货的顾客人数逐渐增多,刘某再也无墙可拆,干脆辞职“消失”。
经查,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刘某利用其系家电销售人员的身份或隐瞒其已离职的情况,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拼单优惠、拉业绩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将钱款转入其私人账户,骗取被害人张先生等24人40余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开销。此外,刘某在担任某家电商场主任、某品牌家电销售员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侵占顾客付给公司的货款共计4万余元。
奉贤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应数罪并罚,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孙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