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职责,帮助广大家长深刻领会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同时提升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5月17日上午,正值全国第三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淅川县人民法院联合淅川县妇女联合会、淅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公益协会共赴淅川县第一小学开展“协同家校社 成长共同行”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课上,淅川法院审委会专委王平结合真实的案例向老师及家长们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目的、家庭责任、法律责任等法律知识,同时,还对家长们普遍关心的如何运用合法合理、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实施家庭教育等,现场进行了解答。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建设好家庭才能成就“第一所学校”,“教孩子学会做人与生活”是家庭教育的使命与责任。课程最后,民一庭法官闫莉发出倡议,督促提醒广大家长们“依法带娃”,平时尽可能给予孩子们足够的重视、陪伴、关心、关爱,全方位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好“履家庭责任、做合格家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非常感谢法院给我们上了这样一堂形式丰富、内容精彩的法治教育课。我们作为家长,不仅深刻地体会到了良好家庭关系和家庭氛围对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和青春期孩子进行有效沟通的好办法。今后,我会更加用心陪伴孩子成长,让家庭成为孩子幸福温暖的港湾。”一位家长发出感慨。
“淅川法院以学校和家长的需求为索引,为我们带来的这场法治教育课,对于提升我校师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校的依法治校能力,意义非凡。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强化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与人民法院和家长们携手,共同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县一小校长李江海说。
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淅川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汇集社会多方力量,推动形成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家庭负责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助力县域家庭家教家风高质量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供稿: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