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至5月19日是第3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通过普法讲座、案件回访、法治宣传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17日上午,方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曹天祥一行到该县妇联机关为全县各乡镇妇联干部作《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专题讲座。
曹天祥法官从《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的意义入手,围绕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条文进行了解读,并就妇联在实施家庭教育指导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两个方面进行了专业解读,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以案释法”。讲座的内容丰富,案例生动,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让在场的妇联干部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概念、意义、要求、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之后,曹天祥法官一行还就妇联干部比较关心的婚姻家庭维权中的热点问题,结合《民法典》的条文以及现实中的案例,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中女性的权利、以及离婚时维权中的常见问题等,与妇联干部进行了互动交流。
“最近过得怎么样呀?上次听说,你在学习新技能,感觉如何......”5月17日上午,方城法院曹天祥法官一行来到方城县四里店镇某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张某的家里,对张某及其儿子在生活、学习等情况进行回访,并为其遇到的新困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回访中,法官详细了解张某的身体和生活状况,耐心与其沟通交流,强调家庭教育、家人的关心关爱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家长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及向孩子表达关爱,努力为孩子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同时,法官也向张某宣传普及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法律知识。
5月17日,方城法院民一庭干警深入方城县四里店镇秦家庄村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妇女权益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对群众关心的家庭暴力、彩礼纠纷、子女抚养等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答疑解惑,通过零距离普法,提醒广大家长严格依照法律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确保未成年子女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习惯。
干警们还针对高额彩礼现象,向群众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彩礼的认定、彩礼返还的依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身边典型案例,讲解高额彩礼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自觉抵制高额彩礼。
下一步,方城县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辖区居民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基石和营造良好环境。(供稿:程远景 曹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