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法院立案庭小额速裁团队在审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工作理念,运用“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向后延伸审判职能,实现该案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时21天,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快速实现。
今年年初,年逾八旬的李大爷在骑自行车外出时,与骑电动车的初中生小尹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大爷负事故主要责任,小尹负事故次要责任。在本次事故中李大爷受伤并构成九级伤残,为此李大爷要求小尹及其父母进行赔偿,双方因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李大爷将小尹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相关损失。
受案后,承办法官在梳理了案情后,先是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想要在不增加双方对抗情绪的前提下,快速处置纠纷,妥善化解矛盾。但小尹的父母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且事故主要责任在李大爷,为此双方一直无法达成调解意见。考虑到李大爷受伤急需用钱进行后续治疗,承办法官结合交警部门认定的当事人道路违法行为及过错,确定李大爷和小尹在此次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为 7:3,因小尹在事故发生时年仅14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监护职责,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判令由小尹父母赔偿李大爷三万余元,驳回了李大爷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虽结,但事未了,如果无法案结事了,将会导致当事人反复奔波,衍生更多案件。”承办法官为保障李大爷胜诉权实实在在兑现,切实化解纠纷,在判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就本次事故的责任分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规则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针对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监护人责任与小尹父母进行法律普及,希望双方相互理解彼此的难处与顾虑,引导双方达成和解。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李大爷在判决基础上做出了让步,而小尹父母也快速筹集了赔偿款汇入李大爷账户,为这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西峡法院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期待,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行“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以“如我在诉”之心,切实打通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西峡法院将继续推进“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助推矛盾纠纷化解的“一站通办”,破除“审执脱钩”顽疾,以诉源治理推动执源治理,以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