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顺利调解六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情法并济,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重新架起了双方的信任桥梁,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六名原告均为玉米供货商,分别与A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多年来一直向A公司供应玉米。2024年1月,六原告向A公司供应玉米后,A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经多次追讨无果后,六原告向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因六起案件的被告均为A公司,为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六起案件均由民一庭刘亚南法官统一承办。通过庭前阅卷及询问了解到,原、被告是长期合作伙伴,原告多年来一直向被告供应玉米,被告一直按时付款。今年以来,由于资金周转问题,被告未按时支付货款,现企业经营状况已逐渐好转,有还款能力。
“不能因为一起纠纷,就断了企业多年的合作关系”。本着“调解优先,协商解纷”的办案原则,刘亚南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和分歧,由于尚未结算,账目存在不清,于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同办案团队当场理清账目。经过几个小时的算账,双方当事人对欠付货款数额予以确认。
为恢复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彼此之间的信任,刘亚南从双方合作的初心和解决纠纷的目的出发开展调解工作,充分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原、被告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并表示后期将继续开展合作。原本产生信任裂痕的合作关系得以修复,双方再续合作,实现了互利共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审判执行全过程,让司法预期“稳”起来、市场环境“优”起来,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供稿:高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