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张某,我在唐河县发现被执行人钱某了,你们现在能过来吗?”清晨6点,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第一时间组织执行人员立即集合迅速驱车赶赴唐河。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执行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钱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经常外出打工,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和线索,多次上门寻找,均未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执行人员一方面加大力度,继续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方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张某一旦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可以及时通知执行局。
早上7点50分,在申请执行人的指引下,执行人员赶至现场后立即将被执行人控制。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了关于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面对纳入“失信”、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钱某始终听不进去,拒不还款。为了促进案件尽快执结,执行法官决定先将其拘传至内乡,然而就在回内乡的路上,钱某发现法院是动真格的,幡然醒悟,主动表示还钱,并现场一次性付清了执行案款2万余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内乡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民生权益保护,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对涉民生类案件,缩短办案周期,穷尽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供稿:郭贝 屈熙尧)